《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日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市民和社会各界均可登录网站了解《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可通过发送邮件至公示邮箱的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期间,公示邮箱无收到相关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