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注销公告(2019年1号)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19-02-25 07: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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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权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得批准的,海域使用权终止”等有关规定,以下项目海域使用权于2018年11月1日期满,且经责令限期办理续期手续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续期,其海域使用权已终止,现依法予以注销。

海域使用权证书编号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面积

公顷

国海证054419005号

永安石化码头

东莞市永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东莞市沙田镇西

交通运输用海

4.0664

特此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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