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石化码头项目使用海域续期公示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19-01-24 0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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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市汉邦能源有限公司金明石化码头项目使用海域续期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该项目用海业主单位为东莞市汉邦能源有限公司, 位于东江南支流口泥州头东岸,于2008年3月办理了海域使用权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日,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用海,用海总面积为6.0485公顷,现项目业主申请续期至2019年10月31日,项目用海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3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海洋局)书面提出。

四、联系方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海洋局);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邮编:523000;联系人:卢琦琦;联系电话:0769-26989869。

特此公示。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月24日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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