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8日
附件: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