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公告
根据《划拨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座落 |
拟划拨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划拨土地使用单位 |
1 |
大朗镇水平村 |
1.738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电用地) |
容积率≤0.2 建筑密度≤8% 建筑高度≤12米 绿地率≥30%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
联系人:谢树琨 联系电话:26983291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