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有关政策规定,已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东莞市常平中学初中部,现将土地出让内容公布如下:
受让人 |
东莞市常平中学初中部 |
土地位置 |
常平镇振兴路 |
面积 |
37121.8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8 |
供地方式 |
原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 |
成交总价 |
6941776.6元 |
成交时间 |
2012-03-28 |
开发程度 |
已建 |
如对上述土地有任何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
联系人:刘彩英 联系电话:26983283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