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18-09-21 08: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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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和《关于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191号)精神,做好国土部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紧紧围绕相关决策信息、管理和服务信息、执行和结果信息,着力推进地质灾害信息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应急抢险、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二)公开的主体

  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与气象部门的配合,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的平台

  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方式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应急抢险、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联系东莞电视台、电台连续播放地质灾害宣传广告,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安全,提升防灾意识。

  三、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强化组织领导

  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工作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市国土局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东国土资〔2016268号)要求,对涉及本单位公开事项,严格做好保密性审核工作,强化敏感信息研判,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三)做好监督检查

  借助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及时集中做好国土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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