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17-10-25 03:04:59
  • 【打印】
  • 分享到: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东国土(松)供[2017]3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土地座落

拟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使用条件

规划技术指标

出让年限

1

东莞生态园18号路以东、龙岗大道以北

139439.38

科教用地(C61高等学校用地)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办学许可条件(由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认定)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00

50

2

东莞生态园18号路以东、龙岗大道以北

393866.53

科教用地(C61高等学校用地)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办学许可条件(由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认定)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00

50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2897007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71023

 


相关稿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