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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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福祥联系电话:26983293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