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预告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座落 |
拟出让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出让 年限 |
1 |
南城区四环路与港口大道交汇处 |
0.232916 |
地下空间(功能为地下公共通道及社会停车场) |
开发深度为-1.3米至-20米(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批证书:批字第2015-83-1010号相关规定使用土地) |
50 |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陈福祥 联系电话:26983293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