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单位:公顷
序号 | 土地座落 | 拟出让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出让年限 |
1 | 松山湖高新区中心区大学路南侧 | 18.2970 | 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40米 | 50 |
2 | 松山湖高新区中心区大学路南侧 | 14.2246 | 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40米 | 50 |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1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