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16-10-13 0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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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单位:公顷

序号

土地座落

拟出让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使用条件

出让年限

1

松山湖高新区中心区大学路南侧

18.2970

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40米

50

2

松山湖高新区中心区大学路南侧

14.2246

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40%

建筑高度≤40米

50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1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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