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16-05-27 06: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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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单位:公顷

序号

土地座落

拟出让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使用条件

出让年限

1

松山湖南区环湖路南侧

7.5203

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2.53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100米

70

备注:该地块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功能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谢树琨 联系电话:26983291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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