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单位:公顷
序号 | 土地座落 | 拟出让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出让年限 |
1 | 松山湖南区环湖路南侧 | 7.5203 | 二类居住用地 | 容积率≤2.53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100米 | 70 |
备注:该地块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功能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谢树琨 联系电话:26983291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