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5-03-31 17: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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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电子邮箱:szsj@dg.gov.cn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31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工作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4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根据省系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发布情况,我局2024年行政许可36项,较2023年无新增或删减事项。我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均依法实施,通过压缩时限、精简申报材料等方式实现行政审批程序优化,不存在变相设定条件来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情况,严格按照法定或承诺办结期限实施。目前行政许可已下放功能区、镇街实施共14项,我局通过专题培训和日常指导等方式加强支持,确保下放事权顺利运行。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地址排查及整改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信息,对照事项标准化梳理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要素进行优化。同时根据省厅、市政数局统一安排,及时认领省级下放事权,并动态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根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压减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发布。

  3.2024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对本部门规范中介服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相关中介服务不规范问题。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6项,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3项,包括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18项,未全流程进驻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事项必须经过部、省的垂直系统办理业务,相应的国垂、省垂系统未开放对一体化平台的接口。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18项,占50%。

  5.事项办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行政许可申请量为4097宗,受理量为3868宗,不予受理229宗、不予批准1946宗,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主要原因是:送审资料不齐全不准确;权属不清晰、存在争议;不符合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的要求;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

  6.公开公示情况。规范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按统一标准向“双公示”平台推送数据,实现行政许可结果及时公开。制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办事手册,内容包括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对有关公开公示信息进行明确和细化,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2024年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地质勘查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东莞市2024年度海域使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开展对海域使用、地质灾害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地检查。

  8.开展监管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我局对行政许可业务,特别是对简政强镇委托镇街实施的许可事项,加大监管力度,定期随机抽取项目检查,未发生监管失职事故。二是开展专项监管。强化2024度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被检查的7家资质单位均未发现存在异常情况,技术人员与装备基本合理,能够满足业务需求。7家资质单位也均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合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活动,单位物业消防、外业用车等亦未发现存在安全问题。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一是动态调整对象名录库。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对象名录库是地图编制单位和地图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定期向上级部门申请,取得新增地图送审企业名单,将这些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建立疑似对象名录库,将疑似的印刷企业纳入监管范围,由镇、村联动对疑似对象进行排查,如果某个疑似对象不属于监管范围,则及时将其删除;属于监管范围的,及时纳入对象名录库。二是建立互联网地图监管对象名录库通过市政数局、市金融局等部门和互联网搜集,完善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上市公司和部分学校官网地址信息,纳入季度互联网地图监管,减少互联网“问题地图”出现。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首问负责、领导分片区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优化服务制度。实现第一个经办人接受咨询人员的问题时,成为其首问责任人;经办人协助科室领导为咨询人员进行疑难解答。二是梳理业务流程及岗位规范。各业务科室责任到岗到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流程,以构建公开、简洁、高效的自然资源风险防控体系,深化三大“阳光工程”工作。三是优化办理流程。根据“两减一即”要求,重新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标准反复认真梳理,做好“容缺受理”机制、“告知承诺制”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推进申报资料标准化。实现了网上全流程审批,提高审批事项办事效率。四是加强效能评估。通过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功能区、镇街有效承接下放事项,开展阶段性评估,测评下放事权实施效果,并根据实施效果及时调整。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针对企业反映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测绘事项及检查、现场核验次数较多,工作繁复、时间跨度长等问题,拟定了《关于深化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优化测绘管理和审查流程,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工作。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展区域评估工作,研究制定二类项目设计方案两次审结制度,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人防许可融合审批,优化临时用地审批等4项高频、核心事项管理。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我局36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承诺办理时限低于法定办理时限共33项,占91.7%;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压减50%以上有31项,占86.1%。通过对标我省其他地市行政审批事项时限要求,对尤其是涉企经营审批事项进行压减审批时限,例如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地图审核等事项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初步完成实景三维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数字政府和社会化应用打造三维数据基座。持续推进城市更新、重大项目、规划调整、土地执法、工程证与人防融合审批等核心业务智能审批,上线智慧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等,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决策支持。筑牢网络安全防线,2024年荣获中国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智慧城市先锋榜优秀案例二等奖等荣誉。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热线件561份,内容包括咨询、投诉、求助等,答复满意率100%。同时通过“阳光热线”直播节目、省自然资源厅“民声热线”线上直播活动,宣传政策法规、介绍本单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最新进展情况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措施、新经验、新成效,倾听解答广大群众对民生问题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有待加强。跨业务检查要求执法人员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由于学习的专业不同,可能存在相关业务知识不足,或多或少存在未能发现问题的现象,导致检查效果达不到目的。

  二是业务系统智能化审批有待提升。有关业务办理仍不够便捷,系统功能不够完善,或规则设置不够合理,群众办事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不足,影响审批效率。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继续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情况,持续深化完善自然资源规划审批改革,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并做好政策解读和方案编制指导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法律素养,提升部门联合执法效能。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做好各监管环节的衔接,加大监管和问题查处的力度,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发展环境,切实提高监管效益。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对业务审批的支撑能力。整合现有信息化系统资源,着力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和技术壁垒,以全面实现网上办公、无纸化审批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的生产、汇交、保管和使用,为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分析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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