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东莞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7月20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会,东莞市9家在产矿山企业负责人以及属地自然资源分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解读了《东莞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关政策背景、建设标准和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讲解介绍,并对各矿山企业负责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目前,我市3家矿山企业已完成创建绿色矿山工作,按照“应建尽建”要求,剩余6家矿山企业要在两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各矿山企业及属地自然资源分局要高度重视,对标对表认真抓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一是抓整改落实,针对本次会议提到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各矿山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差距、补短板,严格按建设方案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建成绿色矿山。二是重监管督导,各自然资源分局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对属地矿山企业的指导,对于已建成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组织抽查,防止各矿山企业标准降低;对于待建矿山企业,要会同属地生态环境及林业主管部门,做好建设日常管理,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加速推进各属地绿色矿山建设。三是强化政策指引,市自然资源局将在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针对各企业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引导,把握整体建设进度,为各矿山企业按期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把好关。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各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继续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