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市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坚持儿童优先发展,支持家庭发展”作为一项主要目标分工,将儿童优先理念贯彻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并将儿童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建立儿童友好城市也是坚持不懈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东莞社会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我委办公室拟将妇女儿童规划类专家纳入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专家库,并向社会面遴选妇女儿童规划类专家一名,纳入东莞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参与涉及儿童权益相关规划的论证、审议等工作,共同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工作格局的有序进行。
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开推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专家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的任职资格条件是:
(一)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熟悉东莞情况,具有东莞市户籍或者常年在本市工作与居住;
(三)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维护公众利益;
(四)关心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事业,具备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素质;
(五)承认和遵守市规划委员会的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
二、专家的推选程序是:
(一)市规委办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布候选代表的资格条件、推选办法及推选日期;
(二)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专家和个人由其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报市规委会办公室;
(三)市规委办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遴选,由市人民政府聘任并予以公布;
(四)专家辞职或被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缺,应在3个月内进行增补。
现发布公告,望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专家和个人,由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推荐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市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提交推选表的视为自动放弃专家候选人的推选。
推荐表格《第四届东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顾问推荐表》可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规委会工作栏http://nr.dg.gov.cn/xwzx/gwhgg/index.html下载,或向市规委办索取。有任何疑问可直接向市规委办咨询。
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15号市规划展览馆公示厅三楼301室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人:杜玉琴,电话:0769-22330479;0769-22498525
附件:第四届东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顾问推荐表.docx
东莞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
(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