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市规委会第30次控规与城市更新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构:国土空间规划
  • 发布日期:2021-05-21 08: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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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规委告[2021] 5号

  依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四届市规委会第30次控规与城市更新委员会会议于5月8日召开,审议了《东莞市松山湖SSL2020-01地块和大朗镇DL2020-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报告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个项目并由控规与城市更新委员会陈志军主任委员正式签发,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控规与城市更新委员会审议意见表(6项)

(2021年5月8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组织编制

单位

项目规模

审议结果

1

东莞市松山湖SSL2020-01地块和大朗镇DL2020-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报告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选址评估

松山湖管委会、大朗镇人民政府

22.7公顷

审议通过。

2

东莞市东坑镇2020-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东莞220千伏坑美输变电工程)

规划选址评估

东坑镇人民政府

0.87公顷

审议通过。

3

东莞市东坑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D16街坊图则调整

控规调整

东坑镇人民政府

1.62公顷

审议通过。

4

东莞市虎门港西大坦物流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C01街坊调整

控规调整

沙田镇人民政府

3.34公顷

审议通过。

5

东莞市石排镇东部生态片区沙角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B01、B04、B09街坊调整

控规调整

石排镇人民政府

4.17公顷

审议通过。

6

东莞市寮步镇生态园大道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5-04地块图则调整

控规调整

寮步镇人民政府

25.49公顷

审议通过。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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