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次专项规划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16-11-23 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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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次专项规划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东规委告[2016]9号

依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市专项规划委员会于10月27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东莞市中心城区及松山湖开发区抗震防灾规划(2016-2030)》规划草案并由市专项规划委员会赖健伟主任委员正式签发,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市专项委员会审议意见表(1项)

(2016年10月27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组织编制

单位

项目规模

审议结果

1

东莞市中心城区及松山湖开发区抗震防灾规划(2016-2030)

专项规划

东莞市地震局

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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