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规委办发〔2015〕30号
第三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任免通知
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宝成市长批准,现对下列同志的委员资格作出调整:
黄浩辉 任控规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孙海波 任专项委员会公务委员;
宋新明 任专项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华松林 免控规委员会非公务委员职务;
郑国洪 免专项委员会公务委员职务;
雷烈波 免专项委员会非公务委员职务。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