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的透明度,推动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市控规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设市民旁听席。现就市民申请旁听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拟审议《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7街坊一般调整》、《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16-21地块一般调整》、《凫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一般调整》、《东莞市望牛墩镇新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街坊一般调整》、《东莞市大朗镇象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街坊一般调整》、《清溪镇重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3地块一般调整》、《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BA-03-05地块一般调整》、《黄江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10-01地块调整》、《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金多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3、D06、D12-D21等街坊一般调整》、《东莞市大朗镇黄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09地块调整》、《塘厦镇蛟乙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1街坊一般调整》、《东莞市大朗镇象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18地块一般调整》和《〈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东部地区及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调整的申请》13个项目。
二、旁听时间:本次会议定在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举行,时间半天。旁听人员不在会上发言和提问。
三、旁听名额:本次会议设旁听名额不超过15名。
四、申请旁听条件:凡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旁听。
五、受理旁听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申请旁听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旁听申请。
受理时间:7月12日-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市城乡规划局二楼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黄旗公园正门旁)。
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22330479。
六、旁听人选的确定:申请报名结束后,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按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选。
七、其他:旁听人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在今后两次会议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有权不接受其旁听申请。
特此公告。
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