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规委办发〔2014〕9号
第三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任免通知
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宝成市长批准,现对下列同志的委员资格作出调整:
叶冠强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和专项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陆世强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专项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
时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专项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
雷烈波 任专项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陈志伟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专项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资格;
蔡一平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和东莞市专项规划委员会委员资格;
罗瑞彬 免专项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