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任免通知(东规委办发〔2014〕9号)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14-07-23 07: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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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规委办发〔2014〕9号

第三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任免通知

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宝成市长批准,现对下列同志的委员资格作出调整:

叶冠强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和专项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陆世强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专项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

时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专项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

雷烈波 任专项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陈志伟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专项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资格;

蔡一平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和东莞市专项规划委员会委员资格;

罗瑞彬 免专项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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