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规委办发〔2014〕13号
第三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任免通知
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宝成市长批准,现对下列同志的委员资格作出调整:
鲁修禄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控规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志东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和专项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叶葆华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总规委员会公务委员;
时任市水务局局长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控规委员会公务委员;
贺 宇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控规委员会主任委员;
叶冠强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和专项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冼周恩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总规委员会公务委员;
张国平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控规委员会公务委员;
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