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任免通知(东规委办发〔2014〕13号)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14-07-23 07: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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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规委办发〔2014〕13号

第三届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任免通知

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宝成市长批准,现对下列同志的委员资格作出调整:

鲁修禄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控规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志东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和专项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叶葆华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总规委员会公务委员;

时任市水务局局长 任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控规委员会公务委员;

贺 宇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控规委员会主任委员;

叶冠强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和专项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冼周恩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总规委员会公务委员;

张国平 免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公务委员和控规委员会公务委员;

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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