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规委员会关于公布《东莞市清溪镇大埔管理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评估》审议意见的公告
东规委告[2013]7号
依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东莞市清溪镇大埔管理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评估》经市总规委员会委员审议及会签,并由市总规委员会袁宝成主任委员正式签发,本项目审议通过,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