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的透明度,推动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根据《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市控规委员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设市民旁听席。现就市民申请旁听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审议《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3-02到13-09地块调整报告》、《塘厦镇石潭埔鲤鱼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1调整》、《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F01地块调整》、《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3、B-03、B-04、E-05”街坊一般调整》、《虎门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坑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B17等”街坊一般调整》、《东莞南城区水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1、E-01-04、E-01-13、E-01-14一般调整》、《东莞市虎门镇北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1地块一般调整》、《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地块”调整》、《常平镇河西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C-05地块一般调整》、《石排镇独洲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13个项目。
二、旁听时间:本次会议定在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举行,时间半天。旁听人员不在会上发言和提问。
三、旁听名额:本次会议设旁听名额不超过15名。
四、申请旁听条件:凡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旁听。
五、受理旁听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申请旁听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旁听申请。
受理时间:6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市城乡规划局二楼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黄旗公园正门旁)。
联系人:
六、旁听人选的确定:申请报名结束后,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按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选。
七、其他:旁听人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在今后两次会议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有权不接受其旁听申请。
特此公告。
东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