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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1-04-30 10:36 来源: 政策法规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电子邮箱:13509697386@163.com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30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工作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20年行政许可53项。我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均依法实施,通过压缩时限、精简申报材料等方式实现行政审批程序优化,不存在变相设定条件来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情况,严格按照法定或承诺办结期限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一)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行政许可已下放功能区实施7项、下放镇街实施26项,我局通过专题培训和日常指导等方式加强支持,确保下放事权顺利运行。对照事项标准化梳理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要素进行优化。及时认领省级下放事权,并动态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根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压减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发布。

  《东莞市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涉及我局保留20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共11项,均由申请人选择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不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

  (二)公示公开情况

  按市统一标准,向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平台推送数据。制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办事手册,内容包括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对有关公开公示信息进行明确和细化,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在市局办事大厅、分局办事窗口,均设置资料架陈列各类办事指南,在墙壁张贴重点业务的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检索查阅。

  (三)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风险点,科学评估和划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二是制定监管制度文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重点对海域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组织抽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强监管力度,下放到镇街事项定期随机抽取项目检查,未发生监管失职事故。四是开展专项监管。测绘监管管理方面,牵头发布抽查任务,组成检查组对被检单位开展检查。五是创新监管方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实行全网上审批,有效实现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方便申办人信息查询。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一是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领导分片区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优化服务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及岗位规范,建立健全部门和个人岗位责任制。根据“两减一即”要求,重新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标准反复认真梳理,做好“容缺受理”机制、“告知承诺制”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下放事权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二是优化办理流程。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牵头负责“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社会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参与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及对接等工作。三是精简办事材料。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简化涉企审批事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规范行政审批等做出明确规定,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操作指引。

  (五)实施效果情况

  一是优化资源供给,高效保障发展。打好“强供给”攻坚战,资源服务更加高效,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实施资源供给差别化管理,保障更精准有效。认真落实调控政策,公布用地供应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市场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规划用地“多审合一”改革红利政策出台后,相继得到国家《自然资源报》、南方日报、搜狐网、东莞日报、东莞阳光网等多家省市级媒体争先报道,在省自然资源厅公众号、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中专刊专报,该项制度创新和改革红利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和经验推广。二是审批提速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立足于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旨在全面提升业务审批质量和效率,落地实施以来已取得良好成效。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核发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均实现全流程网办,审批时限有效压减。三是改进管理手段,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全流程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已基本实现建设工程审批核心事项线上办理,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自然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由于自然资源管理业务较为复杂,多项业务审批系统仍需调试对接,许可网办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全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整合”改革。全面梳理审批事项,综合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审批事项设置。对外积极与审批前后阶段牵头部门对接,促使审批顺利衔接,对内完善内部审批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划用地行为诚信信息负面清单。

  (二)全面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建强自然资源基础支撑,面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调查评价、监管决策的信息化体系,提升综合监管与科学决策能力。加快与市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审批流程无障互通。

  (三)全面优化重点项目服务保障。继续创新服务机制,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为重大项目提供全链条贴身服务。贯彻落实并联审批、快审快批、容缺受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化建设、规划用地业务融合的工作部署,完善重大项目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全流程线上督办跟办,实时掌握各审批环节审批状态,及时做好跟办协调,加强通报与督导,实现审批提速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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