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常平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常平镇白花沥村支一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44190020260008),东莞市常平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常平镇白花沥村支一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为满足白花沥村产业地块周边交通通行需求,常平镇拟落实白花沥村支一路建设工程项目。由于该项目部分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未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项目无法落地实施。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镇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常平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常平镇白花沥村支一路建设工程项目)》,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后局部调整了常平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涉及总面积0.1266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安排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0.1266公顷用于置换调出。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落实地块涉及城市黄线,主要为500kV架空线,已征求市供电局意见,符合黄线管控要求。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4月10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