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公开〔2025〕1974号
因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大岭山段)建设需要,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及相关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大岭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在征求意见期内,被征收人及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德政街1号,收件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5621918,邮编523000,并在信封注明“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大岭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二、现场反馈:请携带书面意见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前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德政街1号进行现场提交,接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69-85621918。
反馈意见时请务必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沟通。
特此公告。
附件: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大岭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含附图).pdf
关于公开征求《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大岭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