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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020A/2024-0005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1-16
名称: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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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发展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夯实法治建设思想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召开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每日发送党性理论知识短信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4月1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依法治国为专题,巩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继续发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对上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究,形成报告后及时报送同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督察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3.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积极配合做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年度法治东莞考评以及法治督察相关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着力抓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发及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2023年共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2份。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结合2022年重大项目“互联审批围合供地”改革经验,我局今年深化“互联审批围合供地”改革,创新开展“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印发《东莞市“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实施方案》,逐步推进规划审批“三化”改革。其中“互联审批围合供地”获评“2022年度东莞市十大优秀改革项目”,并纳入广东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清单予以复制推广。“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纳入《2023年东莞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先后多次被东莞日报、南方日报等省市级重点媒体报道改革措施及改革成效,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2.优化审批事项管理体系。优化放权实施内容,2023年将涉及规划、用地、处罚、登记、海洋管理等核心业务等238项事项委托,占我局政务服务事项71%。强化放权监管优化措施,建立事权实施监管台账,形成定期核查总结的评估制度,落实督导考核的工作要求。完善审批事项进驻服务平台,对六个高频、时限要求高的建设工程类核心业务,如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等,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及收取窗口件,提升政务服务“一站式”服务能力。

  3.强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保障。纵深推进“不动产+金融”一体办,实现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并升级为全网办模式。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深化“跨域通办”服务模式,提升线下高频登记业务“全市通办”,持续扩大“跨城通办”合作城市和业务范围。持续扩大部门联动“朋友圈”,推行“不动产登记+公安服务”和涉企商品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提升不动产登记“1+N”协同服务效能。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推动优化系列便民举措、电子证照,减负政策落地实施。

  (三)以良法促善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3年共开展5次文件清理评估工作,配合市工信局对近3年出台的涉及扶持民营企业的所有政策进行清理,配合市司法局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涉及行政复议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上述清理均已及时将清理意见反馈主办单位。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决策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舆情监测和跟踪反馈工作,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1项,为东莞市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链条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推动建立“大执法”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大执法”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将“源头防范、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贯穿自然资源监管工作始终,构建责任分明、协同高效、运作顺畅的综合监管模式。

  2.深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业务培训机制,针对土地管理和日常执法实践常见疑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指引基层分局和镇村领导进一步规范用地、用海、用图行为,把“严起来”的总要求传导到基层每一个用地者。

  (五)推进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1.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法治化。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研究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9次传达学习信访维稳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访维稳工作措施。二是着重关注防范化解风险。健全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和发现移交机制,全面细致排查各类涉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三是做好日常信访案件办理质效。今年共接收群众举报投诉共476件次,其中涉及违法占地举报220件次、规划问题33件次、征地纠纷55件次、不动产登记71件次、出让问题16件次、权属纠纷4件次、信息公开9件次、其他问题38件次、非我局职能30 件次,无大规模涉自然资源领域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100%。四是践行“浦江经验”推动领导干部包案接访下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践行“浦江经验”,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案下访接访信访群众8宗。五是践行群众路线,攻坚化解信访积案难案。集中力量推进省、市交办的涉自然资源领域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有序化解了国家信访局等部门交办重复信访治理案件。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争议纠纷实质化解。我局2023年度(含上期结转70宗)行政诉讼208宗,未审结143宗,已审结65宗。本年度被诉案件以行政征收类居多,占41%;不动产登记类次之,占17%;行政不作为占10%。在已审结的案件中,胜诉64宗(含撤诉9宗),胜诉率为98%。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整改行政复议意见书的存在问题。强化案例指导作用,继续深化建设“政策法规参阅建议”普法品牌,围绕执法立案查处、信息公开,结合案件办理、研讨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供全系统参考,以期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风险。

  (六)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1.落实普法规划抓好重点内容普法。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关于调整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法治宣传主要工作及成效、存在问题并形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八五”普法中期(2021-2023年)工作报告》。

  2.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海洋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要节日节点分别制作了宣传海报、专题科普短视频制作、宣传折页等,并在土地日宣传周期间以“严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为主题举办了“土地日”现场宣传活动。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工作。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点,继续通过“送法下乡”“普法小课”系列视频、汇编自然资源典型案例等普法品牌向镇街领导干部、村集体干部、社会公众进行普法。

  3.完善行政权力监管方式。始终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8件,均已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办单位。主动配合、自觉接受省委巡视巡查、自然资源督察和海洋督察,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并根据反馈的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干预工作打招呼行为记录季度零报告制度,对超越职权干扰自然资源管理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本年度对各个单位打招呼情况进行监督,暂无发现相关情况。

  二、存在的不足和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意识有待加强。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使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有待加强,法治理念知识储备不足,强化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政策学习主动性不强,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部分人员对于业务操作规范不熟悉,业务要求理解不到位,仍以经验主义办理审批业务。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仍存在提升的空间。

  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部分科室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理解不深不透不明,经常与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界定模糊,形式和内容产生混淆,不清楚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存在报备情况不完全、文件备案不及时、失效清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形式有待丰富。目前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多为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同步解读,部分文件缺乏图解解读、专家解读、政策宣讲等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定期多次解读,需以更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多样化解读形式丰富普法效果。

  2024年,我局将以解决自然资源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高质量纵深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一)深入推进党建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提升工程等制度,抓紧抓实谈心谈话。三是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围绕局重点工作深入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有效路径,擦亮党建品牌,拓展“党建+”工作思路,组织引导各党组织开展“党建+审批”“党建+改革创新”“党建+攻坚克难”等行动。

  (二)继续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情况,持续深化完善自然资源规划审批“标准化、便利化、透明化”改革,释放更多改革红利。二是试点开展控规分层编制改革,通过“单元-街坊-地块”分层编制解决控规刚性管理与土地开发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提高控规调整效率。三是持续健全融合审批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相关审批机制,并做好政策解读和方案编制指导工作。四是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持续推进涉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全面强化自然资源执法整治。高压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严格落实督导考核,坚决传递上级“扣指标”压力,压实、夯实属地责任,紧盯省任务处置率要求,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地任务基数清单里未完成宗地的处置。二是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在全市范围推广市、镇、村、网格员4级“田长制”制度,落实田长巡查工作,加强对耕地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三是严格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督察,深化自然资源“大执法”机制,完善耕地常态化监测及日常变更机制,加强基层多部门联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从源头上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市级试点,建立形成示范效应。是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扎实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细致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排查、监测预警、临灾处置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安排,积极谋划推进学法普法活动,创新普法形式,继续做好以案释法、自然资源普法小剧场等工作。二是进一步打造好局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法治宣传阵地,全面、准确宣传好东莞自然资源人“深入学法、科学立法、全面普法、严格执法”好故事。三是进一步夯实执法功底,主动适应执法工作新变化新要求,深入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深入剖析梳理变化要点和方向,进一步加强多维度、多形式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