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产业用地项目)》(编号:441900202328),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产业用地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建设,保障松山湖产业用地项目的用地需求,拟使用我市跨省调剂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230公顷和省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9039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9269公顷,涉及4个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金桔村、黄草朗村、洋乌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9269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04月20日。
附图:
1.LS01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2.LS01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3.LS02-LS04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4.LS02-LS04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