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批复》(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19号),关于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批复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满足产业升级和公共卫生与医疗保障的需要,拟开展石龙镇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使用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0.563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的情况
二、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石龙镇黄家山村、王屋洲村和西湖村,现状为建设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56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石龙镇蒲溪村,现状为未利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石龙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4月21日。
附图:
1.TR01-TR04东莞市石龙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2.TR01-TR04东莞市石龙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3.TR05-TR07东莞市石龙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4.TR05-TR07东莞市石龙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5.TC01东莞市石龙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6.TC01东莞市石龙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