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东莞110千伏长盛(规划)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复函》(东府办复〔2023〕15号),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东莞110千伏长盛(规划)输变电工程项目〕已经东莞市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修改的原因
为完善我市电网体系,提升供电能力,满足长安镇远期负荷增长需求,落实东莞110千伏长盛(规划)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将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0.4326公顷农用地和其他土地修改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修改的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的调入地块原规划为农用地、其他土地,位于长安镇锦厦社区,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432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长安镇锦厦社区,现状为未利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土规修改方案批准后,长安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五、批准日期:2023年3月29日。
附图:
1.东莞市长安镇调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2.东莞市长安镇调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