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横沥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石涌村、张坑村、山厦村)》(编号:441900202305),东莞横沥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石涌村、张坑村、山厦村)》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完善片区基础设施,推动横沥镇石涌排渠、规划三路、规划十路、规划十二路建设,拟使用我市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8416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8416公顷,涉及6个落实地块,位于横沥镇石涌村、张坑村、山厦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横沥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8416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02月22日。
附图:
1.东莞市横沥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2).jpg
2.东莞市横沥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3).jpg
3.东莞市横沥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4).jpg
4.东莞市横沥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LS05、LS06).jpg
5.东莞市横沥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02).jpg
6.东莞市横沥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3).jpg
7.东莞市横沥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4).jpg
8.东莞市横沥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5、LS0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