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东莞市教育科研用地项目)》(编号:441900202216),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东莞市教育科研用地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提升城市教育配套水平,带动整个松山湖功能区教育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和更可持续态势发展,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拟落实东莞市教育科研用地,拟使用省预下达我市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6.8636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6.8636公顷,涉及4个落实地块,位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元岭村、宝陂村、松木山水库。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6.8636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2年6月7日。
附图:
1.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jpg
2.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