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虎门镇龙眼社区)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2]8号),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虎门镇龙眼社区)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优化虎门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拟使用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0.589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的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虎门镇龙眼社区,现状为建设用地0.5890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589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虎门镇林场,现状为农用地0.5890公顷。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市虎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