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氹涌村拆迁安置房)》(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1]13号),东莞市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氹涌村拆迁安置房)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优化洪梅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拟使用洪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0.578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规模置换的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洪梅镇氹涌村,现状为农用地0.5788公顷(耕地0.1208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578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洪梅镇梅沙村,现状为农用地0.5788公顷。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市洪梅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1年10月28日。
附图:
1.东莞市洪梅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01).jpg
2.东莞市洪梅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