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 2.成交后30日内由虎门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0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0-03-1015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2年 6 月 8 日前开工,在2025年 6 月 8 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须自持宗地内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的产权物业(即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24544平方米),自持年限自宗地权利人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之日起不少于10年。产权物业自持期间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在自持年限期间需整体登记、整体抵押、不可分割登记、分割抵押,不得办理销售手续(由住建及房管部门进行监管)。
(五)竞得人如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六)该地块项目应满足我市装配式建筑现行相关政策要求。
(七)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虎门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由虎门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只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企业单独申请。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 5 月 6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1年 4 月 20 日9:00至2021年 5 月 8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90天,分2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缴付地价款的50%, 90 日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1WG003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8330690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283306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