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30天内,由道滘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50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字第2020-10-1010号)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设定,并执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要求。2.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2 年2月 15 日前开工,在2025年2月15日前竣工。
(四)建设环保标准详见《关于申请设定道滘镇2020年第010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宗地红线范围内有一回10KV架空绝缘导线(格林线,JKLGYJ-120mm²,单线长约310米)和一条10KV高压电缆(格林线,YJV22-3*300 mm²,约310米),沿宗地南北方向纵向跨越该宗地。根据市供电部门要求,该组高压线将于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迁改,由道滘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地埋方式实施迁改(具体为拆除10KV架空线约831米,新建电缆沟约800米,地下埋深为1米),宗地权利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按《广东电网公司配网工程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2017年版)》第九卷“10KV电缆线路(电缆排管及工井)”第1.4.7.4条款规定,做好该组供电设施的保护措施。
(六)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道滘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若宗地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道滘镇的,受让地块后30日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须在东莞市道滘镇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道滘镇缴纳,由道滘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条款(由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②竞买人所运营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 8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9:00至2021年 1月 11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内付清,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1WT003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808910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