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7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 2.成交后3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0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0-20-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1年 7 月 24 日前开工,在2024年 7 月 24 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宗地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10%的比例(即不少于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12472平方米)作为安居房。配建的安居房计容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计容建筑面积范围内,交付标准、缴纳税费等相关要求按《地块配建物业建设移交协议》执行并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1所独立占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个班、540个学位的幼儿园给塘厦镇人民政府。(具体要求按《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执行并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若竞得方注册地不在塘厦镇,则须在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在塘厦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明确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七)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为250793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将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配建安居房的面积比例(在原固定无偿配建宗地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10%的基础上增加比例,即无偿配建宗地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1%起,且不超过宗地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增加幅度为宗地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按照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截止时竞买人报出无偿配建安居房面积最高比例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出无偿配建安居房的面积比例达到20%交易上限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竞买的,交易系统暂停报价,转为通过网上终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终次报价区间为250793万元至251793万元,以终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所报的终次价格为成交价。
(八)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地块配建物业建设移交协议》及《东莞市新建改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0年6月 11 日9:00至2020年 6月 24 日 10:00 。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天,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0WR02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六、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9
(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28330691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283306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 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