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
(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5〕183号),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已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原因
本项目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本项目符合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条件,可按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占用多划(预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处理,且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面积未突破东莞市多划基本农田面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情况
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136.6公顷,占用地块位于东莞市沙田镇大泥村、民田村、西太隆村、义沙村,厚街镇新围村、大迳村,大岭山镇大环村、大沙村、鸡翅岭村、大塘朗村,寮步镇佛岭水库、刘屋巷村、上底村、牛杨村、石龙坑村,大朗镇高英村、竹山社区,东坑镇初坑村、东坑村、长安塘村、坑美村,常平镇苏坑村、岗梓村、松柏塘村、白石岗村、横江厦村、漱新村、司马村、桥头镇东江村,横沥镇田头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批准后,东莞市多划基本农田面积减少136.6公顷,为164.5556公顷。
四、批准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五、批准日期:2015年11月10日。
附图: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