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修编工作进程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从2003年起正式开展;2005年10月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征求意见稿分别送市属各单位、各镇征求意见,2006年12月通过部、省对东莞市规划大纲的评审,并开始布置镇级规划工作。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规划成果按国土资源部《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进行编制,2008年初完成送审稿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2008年8月部、省通过对规划送审稿的评审,2009年1月省政府正式批复。2010年2月报送国务院审批。34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2007年7月正式开展,2009年9月全部完成审批,并已上报省厅备案,按新土规进行用地报批。
二、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原则及总体目标
1、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围绕东莞市建设现代化制造业名城的定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兼顾治理,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立足东莞市经济发展的宏观布局,以有效保障宜居城市建设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为目的,统筹安排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推行土地整合,实施“空间管制”、“四整四聚”和“双线管制”。
2、土地利用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对耕地占用;二是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为核心,以人为本设定建设总量,严格控制建设增量和规模;三是坚持统筹区域发展,空间管制,保障各业用地,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四是坚持机制创新,整合农地资源。整合建设用地资源,拓展发展建设腾挪空间;五是坚持双线管制,通过城市生态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红线的双重管制,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3、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落实《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控制指标,以土地供给引导需求,通过强化集约与节约用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在保护耕地、保护生态和可持续土地利用的前提下,保障城市化建设及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工程用地的有效需求。改善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区域用地,整合土地布局。实施用途管制,加大耕地整理,易地开发补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整合,建设农民公寓和廉租房,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保持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协调和谐发展。
三、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利用空间管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可持续发展
这轮规划修编,坚持沿用上轮规划的原则和结合新的理念,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三进” 原则的指导思想,坚持落实四大指标、保障建设用地、集中用地、用途管制、可操作和可持续发展六项规划原则;按照“空间管制”和“双线管制”,落实“整四”和“三旧”改造,落实基本农田和生态绿线,做好土地统筹和空间腾挪,合理用地布局。通过整合土地资源,调整用地布局,扭转了以往的粗放低效的用地局面,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逐步走上集约高效用地的轨道。落实了耕地保护任务,积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通过易地开发方式缓解了东莞市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效保障了建设用地供给。
为保障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继续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通过明确区域空间开发管制范围,制定严格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措施,规定各类开发建设行为必须遵守的行动纲领和行为准则。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和非城镇建设用地,实现生态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红线的“双线”管护,避免城镇建设用地在空间的盲目扩张,从而达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物种多样性,建设自然生态和城市生态相交融的富有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