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规档罚[2015] 29~30号
1.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规档罚[2015] 29~30号
2. 当事人名称:东莞市凯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3. 违法事实:东莞市凯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SMT印刷设备生产项目宿舍、厂房工程于2014年9月竣工验收,未按规定向东莞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4.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
5. 处罚结果:共处以20000元罚款,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
6. 决定时间:2015年7月14日
7. 处罚机关: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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