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规档罚[2019]1-5号
1.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规档罚[2019]1-5号
2. 当事人名称:广东置荟星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 违法事实:星城国际二期9、10、11、17、18栋商住楼、地下室、幼儿园工程于2011年12月7日竣工验收,未按规定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授权机构移交竣工验收资料
4.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
5. 处罚结果:共处以50000元罚款,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
6. 决定时间:2019年1月3日
7. 处罚机关: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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