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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
东府办函〔2021〕367 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莞市2019年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健全东莞市公示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决定性作用,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合理流转,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等法律和上级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2019年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基准地价的估价期日为2019年12月25日。

二、基准地价具有时效性,市人民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具体地块基准地价可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nr.dg.gov.cn/)。

四、有关基准地价的具体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东莞市2019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及内涵.pdf

  

2:东莞市2019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土地级别价格及范围表.pdf

  

3:东莞市2019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土地区片价格表.pdf

  

4:东莞市2019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pdf

  

5:东莞市2019年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及内涵.pdf

  

6:东莞市2019年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土地级别价格表.pdf

  

7:东莞市2019年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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