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
东府〔2014〕266号
关于发布东莞市2013年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健全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东莞市2013基准地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范围为东莞市全域范围内的土地。
二、本次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13年1月1日。
三、本次基准地价内涵:
用地类型 | 评估基准日 | 开发程度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地价表现形式 |
商业用地 | 2013年1月1日 | 五通一平 | 40年 | 2.0 | 首层楼面地价 |
住宅用地 | 2013年1月1日 | 五通一平 | 70年 | 2.0 | 平均楼面地价 |
工业用地 | 2013年1月1日 | 五通一平 | 50年 | 1.5 | 地面地价 |
备注 | 1、五通一平是指宗地红线外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2、商业路线价是指标准深度15米的临街铺面价格。 |
四、基准地价具有时效性,市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具体地块基准地价可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nr.dg.gov.cn/index_gtj.html)。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2009年东莞市基准地价的公告》(东府〔2009〕151号)同时废止。
七、有关基准地价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抄送:市委属各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市纪委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属有关单位。